常言道:“见小利,不能立大功;存私心,不能谋公事。”可以说,衡量党性强弱的根本尺子就在“公”、“私”二字。党员干部须划清“公”与“私”的界限,才能当好人民公仆。
“公”是“廉”的载体,“私”是“贪”的温床。诸多“老虎”“苍蝇”纷纷落马,正是混淆了公私之界,忘记了为民服务之旨,将“公”字抛于脑后,才最终走向那万劫不复的深渊。他们把职权当特权,用公权赚私利。面对形形色色的考验与诱惑,缺乏主见和定力,结果“一次让了步,次次顶不住”。有些事,明明是公事,若与主事者没私交,就会摆出一副公事公办的架势,办起来就会旷日持久,甚至无疾而终。有些事,明明是私事,甚至违反政策规定,若存在“一起同过窗、一起扛过枪、一起下过乡、一起嫖过娼、一起分过赃”中的任何一种情况,立马特事特办。有的人慷公家的慨,结私人之缘,公务员成了“私务员”;有的人对群众漠不关心,却热衷攀权结贵,公仆变“家奴”。更有甚者,抛出“大公有私”、“大公小私”的谬论,搬出物质利益原则,讲求付出与回报,通过偷换概念来混淆是非,企图将“私”合法化。
要多存公心力戒私心。对一个人来说,有私心本无可厚非, 但一定要把握好“度”。尤其对一个党员干部来说,一定要多存公心少 存私心。只有一心为公、事事出于公心,才能坦荡做人、谨慎用权,才 能光明正大、堂堂正正。如果私心太重占了上风,而公心太轻处于下 风,那这个人迟早会犯错误,会走上邪路。其次,要多办公事少办私 事。作为党的干部,一定要分清公私的界限,一定要处理好公事与私事 之间的关系,切莫公私不分、假公济私、损公肥私。公务员、人民公仆 中的“公”指的是为人民群众服务和公道公平公正公开办事,而不是说 只要做了公务员、人民公仆,吃的喝的用的住的都该由公家报销了,就 可以把私事当成公事来办了,就可以胡作非为了。最后,要多谋公利不 谋私利。“立党为公,执政为民”是我们党的立党之本、执政之基和力 量之源。只有一心为公,立党才能立的牢;只有一心为民,执政才能执 的好。各级领导干部手中的权力都是人民赋予的,权力只能用来为人民 服务,而不能用来为自己为亲友为利害关系人谋取私利。总之,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一定要坚持以“公”为标尺, 正心、正言、正行,不为私欲所动、不为私情所困、不为私利所惑,践 行“三严三实”,争做大公无私、公私分明、先公后私、公而忘私的党 员干部。唯其如此,才能自觉抵制各种风险和腐蚀,成为一名真正合格 的共产党员。(李龙强)返回搜狐,查看更多